平湖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负责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设计拆迁、项目管理等业务。2008年12月至2019年7月,赵根祥担任平湖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主要负责财务融资和内部资金调动工作。
2017年,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拍卖土地后,在安排出让金存放过程中,赵根祥未按“三重一大”规定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仅向各银行询问存款利率并制作存款分配表,向分管领导作口头汇报后,便将土地出让金存放至银行账户中。
在这些银行中,就有赵根祥女婿钟某某所在的某银行。在未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情况下,钟某某所在的某银行拿到了部分结构性存款业务。此外,赵根祥还利用其职权通过调度公司资金进行存放,多次帮助钟某某完成银行存款任务。
2020年4月,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平湖市监委派出钟埭街道监察办公室对赵根祥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同年6月,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赵根祥*内严重警告处分,平湖市监委派出钟埭街道监察办公室给予赵根祥记过处分。